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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政府提升的士服務質素措施
Wednesday, July 18, 2018

政府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並加強相關罪行的罰則,以提升服務質素。的士司機如在兩年內違例而被記滿15分,法庭將會發出傳票,裁判官會就取消持有或領取的士駕駛執照資格作出命令,未有包括在傳票上的其他被記分數,將予以保留。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林卓廷表示可能政府擔心業界的反對聲音,整體而言,新措施相對比較溫和。林表示一些嚴重違規行為,例濫收車資,政只扣10分,阻嚇力並不足,認為應該扣15分,直接取消該司機的的士駕駛執照林表示了解的士業界很多都是敬業樂業、待客有禮,所以對的士業界的害群之馬,必須嚴懲,以維護整體業界的聲譽。

 

政府建議就性質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包括濫收車資、拒載、 兜路、兜客及毀損、損壞及更改的士計程錶),實施兩級制罰則,初犯者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維持現行水平,而重犯者則面對更高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林卓廷認為現時法庭對嚴重違規的初犯者量刑時,多判處罰款,政府應該加重對初犯者的罰則,例如必須判處監禁,以收阻嚇之效,否則一些立心不良的司機會繼續以「博一博」的心態,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