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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致函劉江華先生 (青少年軍獲批訓練場地及翻新費用事宜)
Monday, November 21, 2016

香港特別行政區

民政事務局局長

劉江華先生

 

劉局長 鈞鑒:      

 

促請回應青少年軍獲批訓練場地及翻新費用事宜

 

    有報章今天披露,香港青少年軍總會(青少年軍)經18日極快審批程序,獲批空置校舍做訓練場地後,當天亦已向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會)遞交申請捐款計劃書,申請3000萬元的翻新資助亦獲得特別批核,7天內迅速完成。本人質疑青少年軍成立只有大約兩年,無論成立年期和人數亦不及其他申請團體,為何有關當局以極短審批時間,批出會所場地及巨額經費予青少年軍?

 

    整個輪選及撥款程序上不但有欠透明度,審批時間亦極短促。  閣下身為華永會主席,青少年軍的榮譽顧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亦難免會讓大眾認為審批過程存在角色衝突。本人現函閣下要求盡快公開回應以上質疑,及出席立法相關委員會解釋事件。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