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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巴士公司拒接納按車程距離收費模式
Friday, November 28, 2003

繼續多收車費 背棄乘客利益

 

上月,立法會議員鄭家富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要求按巴士收費應按距離計算,以公平及合理地收取乘客車資,結果,動議獲得通過。前天,三間巴士公司一致表示,這種方式不可行,原因在於要多聘八千員工監察乘客逃票、造成交通擠塞及阻慢車程。 對於巴士公司的解釋,完完全全反映了他們是只懂照顧自己的利益,放棄追求制訂一個公平合理收費政策的機會。民主黨認為,按照現時的收費方式,只會繼續多收取乘客的車資。

 

巴士公司表示,要聘請8000員工的說法,我們認為完全是無稽之談。事實上,輕鐵啟用之時,已採取稽查的方式,東鐵的頭等車廂也有稽查員,但員工成本並未見大幅增加。而且,我們認為無須每架巴士都聘請稽查員,有關做法只是防範措施,我們必須相信每名乘客都是自律和守法,稽查員只須抽查車內乘客,如果有乘客未落車已拍卡,一旦被發現,便可以採取懲罰方式,要他們繳交比全程收費以倍計的車資。所以,聘請8000員工之數,完全是恫嚇公眾的手法。 另外,我們認為還有其他方案令到按車程分後收費妥善推行,第一個方案是可以考慮車站中間上車,車頭落車的方式,由司機監察乘客拍卡。第二個方案是乘客上車時先收取全程車費,當乘客下車時,則可按車程回扣車費。

 

民主黨認為,八達通是科技的產物,如果巴士公司不善用科技,以尋求一個公平合理的車費結構,那麼他們絕對不是向公眾負責任的專營機構,對於現時三間巴士公司的拒絕態度,我們予以嚴重譴責。民主黨會繼續在立法會內跟進有關政策,我們並會要求政府與專營巴士公司繼續磋商,以積極態度研究車程分段收費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