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民主黨立法會黨團四年工作總結
Wednesday, July 14, 2004

前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在2000-04年度,積極地參與議會的工作,發揮監察政府的角色,並提出了多項的政策倡議。其中,我們提出的很多政策建議,為政策制定的過程及落實作出一定的貢獻,亦引起更多社會辯論。民主黨議員致力維護香港賴以成功的核心價值,並倡議了不少改善經濟及民生的措施。我們的任期即將完結,希望藉著這個機會交待我們過去四年的工作,並作出總結。 

 

1. 維謢核心價值 爭取普選 落實問責 ¨ 從2000年開始至今,民主黨一直要求政府盡快就政制改革進行諮詢。在2003-04年度,我們更在政制事務上曾提出一連串動議,要求政府早日制定政制改革時間表及早日諮詢市民。另外,民主黨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一直要求在2007及08年實行普選。

 

在釋法後,民主黨亦要求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晤,以反映港人的民主訴求,並要求中央不要就政改問題一鎚定音;及反對行政長官董建華在提交人大常委報告中加設九項條件,妨礙政改討論。在過去一段時間,民主黨持續地反映市民普遍要求普選的民主訴求,並向政府施壓,要求行政長官及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如實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的民主訴求。 ¨ 監察問責制的落實:就前財政司司長在加稅前買車,民主黨要求前財政司司長及政府交待真相,並在掌握了事實後要求他下台。另外,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國安法》立法問題上,在未能確保不會減少現有的權利各自由,及違反市民意願的情況下強行進行立法;民主黨亦要求她下台。

 

同樣地,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需要為對抗沙士一疫的工作負上責任,民主黨要求他下台,以體現問責精神。 維護人權自由 ¨ 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民主黨要求先公布白紙草案,讓公眾可詳細研究政府提出的建議條文後,提出具體修訂建議,而不應急就章及霸王更上弓。政府公布草案後,民主黨經仔細研究後認為草案的建議損害人權自由,要求擱置立法,但不獲政府接納。草案審議期間,民主黨仍盡最後一分力,李柱銘議員、何俊仁議員及涂謹申議員與其他民主派議員擬提出達五十多項具體修正案,包括刪除草案建議的社團組織禁制機制,以保障香港人權自由不受損,及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

 

今年年中,有電台時事節目主持人相繼向傳媒表示備受壓力,個別主持人更因此「封咪」,令港人十分憂慮香港的言論及新聞自由會受到威脅。而言論及新聞自由是香港保障人權自由的基石,亦是港人十分珍重的核心價值,鄭家富議員提出修正議案,要求政府採取有效措施,包括保障傳媒工作者的家人也不受滋擾。 公平競爭 ¨ 自回歸以來,香港屢屢出現偏袒大財團利益的事例,先有數碼港事件、近有平讓紅灣半島的例子,令人擔心財團壟斷香港經濟利益,普羅大眾難分享經濟成果。 ¨ 現時已有超過八十個國家及地方制訂公平競爭法例,改善營商環境;新加坡也會跟隨國際趨勢引入公平競爭法例。但香港政府既自詡要香港成為真正的國際城市,卻又一直拒絕引入公平競爭法例,保障香港的營商環境。

 

取而代之,政府只在1997年底成立一個形同「紙老虎」的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成立多年以來,工作成績乏善足陳。民主黨促請政府制定公平競爭法及成立公平競爭委員會,消除市場壟斷,防止官商勾結,營造公平營商環境。 保護弱勢社群 ¨ 民主黨一直反對「免費午餐」,因為這對社會整體發展無益。但民主黨認為一些沒有能力自我照顧、或需要政府一時濟助的人,我們必須伸出援手,給予及時協助。民主黨倡議引入「責任福利」(Workfare)計劃,讓領取綜援多時而又有能力工作的人士參與由政府安排的無償工作,藉此提升個人自信與技能,建立工作習慣,增加就業機會。民主黨也促請政府制訂全面的滅貧政策,紓緩日益嚴重的貧窮問題。民主黨深信,唯有建立共融、平等參與、及互相關懷的社會,為社會、社群、家庭及個人提供預防、發展、支援及補救的服務,才是香港長治久安之本。

 

2. 民主黨在其他政策上作出的貢獻: 經濟 ¨ 民主黨在四年任期內,經濟政策主要綱領是加速香港經濟復甦,紓緩本地高失業率,加強協助中產及低收入人士面對經濟困難,尋求香港經濟長遠發展,與內地經濟融合及建設成為亞太區金融及物流中心。 ¨ 在立法會任期內,民主黨議員多次就不同的經濟議題撰寫建議書,包括2001年度的《銀行營運守則》檢討意見書、金融管理局管治架構及金管局條例意見書、解除利率協議影響及加強存戶保障意見書;2002年的全民就業發展策略及2003年的加強監管證券業中介人士建議書。 ¨

 

在03年沙士期間,民主黨因應當時經濟逆轉,提出「火鳳凰經濟計劃」,希望振興當時在谷底的旅遊業,並建議召開經濟高峰會,鹨請學者及商界討論香港經濟發展方向。同年12月,民主黨議員會見當時新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遞交2003年經濟建議計劃書,詳細要求重新發展工業及物流業。2004年3月出版2004/05年度財政預算案,要求將從外匯基金轉撥更多投資收入予政府帳戶,應付未來持續的財政赤壓力。 ¨

 

民主黨在近年的經濟項目中,成功要求政府延遲滅赤,由2006/07年度延後至2008/09年度,減輕政府削支幅度及紓緩加稅壓力,並促使政府發行五隧一橋的政府資產債券及200億港元政府債券,長遠發展香港的未來基建項目,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除此之外,為吸引外資來港,民主黨多次要求政府取消遺產稅,最後獲得政府在今年預算案中同意進行研究。 ¨ 就耗費約1億元的維港巨星會,單仲偕議員及李華明議員在03年11月的經濟事務委員中,提出要求討論,多次表示對政府委托美商會處理手法感到質疑,並強烈要求政府小心運用公帑。 ¨

 

就政府懷疑向TVB以低價出售將軍澳工業邨用地,何俊仁議員最先接獲投訴,並立刻就事件要求特首辦及工商事務委員會澄清。民主黨認為政府給予個別財團特殊優惠,導致市場出現不公平情況,將會嚴重打擊香港以往賴以成功的市場公平原則。民主黨將繼續跟進事件,並要求政府作全面檢討,保證在政府部門處理財團的商業要求時,必須根據既定程序及規則,並保持足夠透明度。 勞工 ¨ 民主黨草擬《制訂法定的最高工時建議書》,要求政府簽署國際勞工組織的公約,制訂標準工時,以及超時工作的薪酬標準;我們亦草擬了《改善青少年失業問題建議書》,要求政府在面對青少年失業問題時,除了教育、培訓,亦應探討如何支援合適的青少年創業自僱,成功爭取政府為青少年提供自僱支援機會。 ¨

 

在疫症爆發、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民主黨要求政府創造四萬一千職位及培訓機會,幫助工人渡過沙士疫後的就業難關。我們成功爭取當局開創大量職位,在短期內減少失業問題惡化。 ¨ 民主黨草擬《增加中年人士就業機會建議書》,成功爭取當局採取措施,促進中年低學歷人口的就業機會,包括開拓家務助理市場,以及扶助環保工業。 ¨

 

就政府規定其外判合約涉及的非技術工人以工種平均薪金作為最低薪金標準,我們要求政府將有關規定擴展至公營機構及公營公司的外判合約。 教育 ¨ 就校本草案,面對家長和教師可參與校政管理的機會,但同時有不少辦學團體表示強烈擔憂,民主黨提出一個分兩步完成校本管理的建議,以理性、務實和穩妥的做法處理問題。張文光議員提出修正案,使法例生效三年後,大家可檢討成果,若證明「法團校董化」可行,到時大家可安心讓法例全面實施;但若發現不可行,政府和立法會可考慮修訂,以延長五年全面實施的期限,甚或取消有關政策。民主黨的建議是將草案中的「五年過渡期」改為:在無損這「五年過渡期」之下提供實踐期,讓學校各自觀察驗證,以實驗百花齊放和具多元特色的校本管理方式。 公用事業 ¨ 民主黨一直爭取降低輸入本港東江水供水量,以便節省成本;另外,民主黨亦不斷促請政府向廣東省方面爭取一個更具彈性的東江水輸水合約,減低食水浪費及減低不必要的開支。據報,政府與粵港雙方已取得共識,同意減少給香港的東江水供水量一億立方米,預計每年可為香港庫房節省三億元。

 

民主黨一直指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簽訂的管制利潤計劃協議,所訂定的利潤上限過高,增加市民負擔。民主黨公用事業發言人李華明亦曾多番在立法會上提出質詢及議案,要求政府開放電力市場及加強監管電費水平,議案獲支持通過。而在過去兩年,雖然未能成功爭取減電費,但兩間電力公司亦選擇凍結電費,而不加價。民主黨一直促請政府為油公司注入競爭能量。政府現時已不斷開拓油站用地,並推行新計劃,在現有油站用地租約期滿後,公開拍賣有關用地,希望藉此引入新經營者。

 

消費者權益:民主黨一直爭取訂立公平競爭法例。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及單仲偕更特別向立法會主席提交公平競爭法例的私人條例,期望香港平等公正的營商環境得以保障。可是,立法會主席以草案涉及公帑開支為理由,不批准提出議案。但民主黨的建議已喚起社會對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的關注。政府亦成立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處理公平競爭事宜,為爭取公平競爭踏出一小步。 ¨ 民主黨認為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至為重要,並努力不懈,不斷向着這目標進發。在過去多年來,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發言人李華明議員先後多次去信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要求跟進調查一些營商手法有否違反公平競爭的大原則,包括要求政府研究地產財團同是在其旗下屋苑經營超市等零售行業,是否有違公平競爭原則,政府已答允研究有關問題。

 

社會福利:民主黨關注家庭暴力問題,並向政府建議仿效英國,滙集不同專業人士,就嚴重家庭暴力個案成立個案檢討,期望能汲取經驗,防止家庭暴力不斷爆發。在天水圍事件後,政府特別成立三人小組,研究有關個案;雖然政府未有全盤接受民主黨的意見,但卻是一個開始。民主黨希望政府日後能確立嚴重個案檢討制度,循不同的方法,對抗家庭暴力。 ¨ 根據現時《家庭暴力條例》,受虐的家庭成員可向法庭申請強制令,禁止施虐者繼續施虐、甚至是進入其婚姻居所內。強制令的限期是不得超過三個月,有需要時,法庭可延長強制令三個月;但禁制的總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鑑於辦理離婚手續需時,民主黨建議延長強制令的最長限期,為被虐者提供更大的保障,同時也可減輕其心理負擔。政府官員已初步表示接納有關建議。 ¨

 

此外,民主黨建議擴濶《家庭暴力條例》中關於「家庭成員」及「暴力」定義,讓更多市民有更多保障。政府表示會研究有關建議。 ¨ 民主黨建議改善現時綜援豁免入息計算計劃,把全數豁免金額升高,增加綜援受助人尋找新工作的意欲。這項改善建議既不會要求政府增加開支,同時也可鼓勵受助人工作。雖然政府只是略為增加豁免金額數目,未有完全接納民主黨所要求提高的水平,但可見政府已原則上接納民主黨的意見。

 

為了讓長者生活質素得以提升,民主黨建議放寬領取生果金的長者的最少居港限制,容許長者可向政府申請長期在內地居住,不設任何日期限制。參加此項計劃的長者只須每年回港,向政府作報到一次,確保領取生果金的長者仍希望續領生果金。 房屋 ¨ 在審議《2003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時,何俊仁議員建議居住於應課差餉租值低於六萬元的出租單位的租客(估計約有12萬個租戶),可繼續獲得租住權保障,以免有些經濟能力較差的租客可能會被業主逼遷。 ¨ 民主黨建議當局應該引入租金分級制,按住戶實際入息及支付能力,來決定租金水平。簡單而言,就是經濟條件愈差的公屋住戶,所交的租金可以較少。另一方面,經濟條件較好的租戶,所交的租金可以多一些。我們提出這個方案,原因是希望當局制定租金的水平,是合乎住戶本身的負擔能力。根據房屋署所提供的資料,住戶入息低於$5,000元,有50,000戶,而這些住戶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高達24.4%。相對於生活比較穩定的住戶,他們可以說是最貧窮的住戶,所負擔的租金亦比較高。因此,民主黨促請當局考慮引入租金分級制。這樣,當局便能制定一個合理的租金標準,符合不同級別住戶的負擔能力。 ¨

 

今年初,政府容許紅灣半島發展商以八億幾補地價轉作私人樓,當時官員指出由於業權問題,如果單由政府買入住宅部分,非住宅部分若繼續由發展商持有,業權分散令契約條款未能更改,政府手持住宅單位亦不得更改用途。而且,房屋署一直強調嘉峰臺和紅灣半島有同樣限制,如當局要更改屋苑住宅用途,必須購入非住宅部分或取得對方同意。但是,房屋署在處理嘉峰臺的手法上,卻指出當局雖然未能購入非住宅部分,所以嘉峰臺業權未能全歸房委會所有,但是,當局亦有辦法處理屋苑單位,比如公開拍賣或轉為公屋安排富戶入住。如此一來,今次事件證明了政府處理紅灣半島一事,存有失誤,誤解契約,遂令庫房少收數以億元。

 

規劃地政:在審議《2003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時,身為主席的涂謹申議員倡議開放「城市規劃委會員」的會議,以便讓公眾了解情況。雖然,政府最終只願意有限度開放城規會會議,但是,這是一項突破性的決定,因為可進一步提高城規會運作的透明度,讓公眾更清楚規劃的背景。

 

民主黨倡議檢討現時的「古物及古蹟條例」,透過修改法例,強化政府在保護古蹟方面的能力,減少私人業主不合理地拆卸古蹟的機會,並且,政府需檢討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功能,探討將古蹟處升格的可能性,並讓它們全權主理保護文物的事宜。 ¨ 在審議《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時,我們也關注到涉及地界不清問題。事實上,地界不清問題存在已久,加上,現時並沒有有效解決機制處理遺失土地契約,或土地契約難以辨認所引起的糾紛,令到地界紛爭延續不斷,甚至阻礙土地未來發展。當局必須正視上述問題。正如之前所提及的地界不清問題,在新界區尤為嚴重。由於新界土地地界在過去近百年未有重新作有系統的測量,繪制的丈量約份圖亦十分粗略,因此,我們於草案委員會促請地政總署積極與鄉議局磋商,尋求方法處理這些問題。

 

民主黨促請當局以公開、公平和合宜的方案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以及研究成立一個法定組織,統籌及落實有關方案。同時,政府不應該利用行政指令方式,繞過立法會。事實上,土地是本港重要資產,當局需要審慎檢討以土地資助具商業運作性質的基建工程的政策。

 

交通:自廖秀冬局長擔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上台之初已表示交通工具的車費太高。就此,民主黨提出建議,認為可以價格上限的方式規管各個主要交通工具的車費調整幅度;其後政府提出可加可減的票價調整機制, 並採納以價格上限的方式作票價的調整基礎。

 

醫療: 民主黨草擬《全民健康》政策文件,要求改變現時著重醫院服務,忽略基層健康服務的方向,著重由社區環境、工作場所等各方面作出改善,並針對不同姓別、不同年齡人士的特別需要,作出改善措施,以達致全民健康的目標。 ¨ 針對現時公私營醫療失衝的情況,我們草擬《促進公私營醫療的分工合作》政策文件,建議政府及醫管局採取多項措施,使公私營醫療得到充份利用,從而改善醫療服務質素、增加市民的選擇。 ¨ 就政府對醫療儀器的規管事宜,民主黨要求政府在保障市民安全的同時,亦應關注有關美容業界從業員的生計會否受到影響。

 

為加強預防「沙士」在香港及內地爆發,民主黨要求政府採取措施,增加撥款,加強本港的防疫及抗疫能力,包括對來自疫區旅客的出入境檢疫工作。我們亦促請香港特區政府及呼籲港人,為內地提供物資及醫護支援,協力預防疫症。 ¨ 去年沙士爆發期間,民主黨要求政府當局撥款裝置設施,加強對出入境人口的健康測試。我們亦求政府改善粵港流行病通報機制、為被隔離的人士提供緊急金錢援助、成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擴闊防疫注射範圍,及為所有長者及患流高危人士注射預防流感疫苗。

 

民主黨爭取政府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醫療服務優惠,雖然政府未如民主黨要求,為所有使用公共醫療服務的長者提供半價優惠,但已為有經濟困難的長者提供12個月豁免期。 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 ¨ 在2001年發生的禽流感,政府為業界提供賠償時,參考了民主黨的意見,即在該賠償機制下,先行發放2/3特惠金予受影響販商。當政府在一個月內沒有收到該販商僱用的工人的投訴,可於一個月後,再發放其餘的 1/3,以確保販商獲得的賠償,員工也有份受益。

 

保安:就反恐草案,民主黨擔心個別條文若被濫用會有損人權自由,何俊仁議員曾提出修正案,就禁止虛假的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的恐嚇條文,加以規定有關行為須出於造成公眾或部分公眾恐慌的意圖,才違反法例。另外,就因反恐而凍結資金的情況,何俊仁議員亦提出修正案,讓受影響人士可使用部分資金作根據《僱傭條例》需給予的費用,包括出糧,並獲立會通過。原草案是沒有授權蒙受損失的人有法定權力向政府索償,何俊仁議員提出須為蒙受損失的人提供法定的賠償計劃,最終為政府接納,但就舉證方面未達共識;何俊仁議員建議,蒙受損失的人只需要證明自己沒錯失便可獲政府賠償。

 

青年:就解決青年失業問題,民主黨曾提出多項建議,包括開設專為青年而設的職位,例如社區服務職位;加強青年就業輔導及選配服務;加強職業訓練及在職培訓,例如資訊科技課程,並安排低學歷青年接受實習;設立創造職位稅務優惠及引入技術培訓券,增加職位供應;為大專畢業生設立創業基金,協助青年創業。政府過去幾年亦曾接納民主黨的建議,包括開設及延讀社區工作幹事及青年大使等政府臨時職位,及設立青少年持續發展及就業基金。

 

民主黨黃成智議員提出動議辯論,建議政府增撥資源,讓學校及社會團體有充足經費推動公民教育,以及積極推動各區議會發展青年議會,協助青少年議論和參與公共和社會事務,加強他們對社會的承擔和使命感,並有助培育領袖人才。較早前,政府終公布會於五區,包括沙田、大埔為重設青年議會作試點,稍後再研究擴展至各十八區。

 

婦女:民主黨草擬政策文件,要求政府修改條例,增加公共場所內女廁廁格的比例。 資訊科技 ¨ 民主黨單仲偕議員於2002年施政報告(資訊科技部份)建議書,建議政府設立開放實驗室,提供研究設施以至軟件及硬件予高增值行業,如數碼娛樂、互動遊戲,減低這些行業在開發產品及服務時,需承擔的風險及投資。結果,政府在2004年3月)於數碼港設立數碼媒體中心,為數碼娛樂業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設施及技術支援。

 

民主黨建議在資訊基建諮詢委員會設立工作小組,擬訂在香港推廣無線科技及服務的措施。政府最終在二零零三年六月,成立無線服務及技術工作小組。 ¨ 民主黨單仲偕議員透過出版《打破數碼隔膜》政策研究報告、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辯論等,促使政府關注本港的數碼隔膜問題。在2002至03年度,政府撥出六億六千七萬元,用作提升公眾對資訊科技的認知,和推動社會廣泛採納資訊科技,有助打碼數碼隔膜。政府也在2004年3月將「打破數碼隔膜」列為「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範疇。 ¨ 自2002年起,單仲偕議員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與資訊科技業界舉行論壇,關注日趨嚴重的濫發電子訊息問題,建議政府考慮規管濫發電子訊息。電訊管理局終於在2004年6月,就管制濫發電子訊息諮詢公眾。 ¨ 民主黨建議香港郵政為青少年提供一年免費的電子證書,以鼓勵他們使用電子證書。政府使市民換領智能身份證時,可免費使用電子證書一年。

 

環境保護 :民主黨建議連接全港主要行人天橋,使香港成為「空中走廊之城」,一方面改善行人環境;另一方面,若將各區行人天橋連接,再配合地方的文化歷史特色,此行人天橋網絡將會成為香港的旅遊特色之一,吸引市民及遊客使用,並且為香港建立步行城市的形象。

 

民主黨於2003年世界環境日要求政府盡快制訂及推行自然保育政策,並投放資源,積極保育及管理香港具生態價值的地點。而這些具生態價值的地點需經由計分制評估後定出,地點的範圍應包括政府及私人土地。民主黨於世界環境日亦舉行了「香港具保育價值地點選舉」活動,增加市民對保育自然資源的意識,收集市民及專家對保育香港具保育價值地點的意見,並將選舉結果交給政府作為參考及促請政府為這些最具保育價值的地點制定保育政策。

 

民主黨於2002年立法會提出 「發展可再生能源」動議辯論,並於2003年3月就政府的「香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研究」提交建議書,要求政府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 於2008年應有百分之一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 又要求政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中,討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民主黨於2003年透過向市民進行問卷調查及實地觀察收集意見,向當局提出制訂自然及生態旅遊發展策略,規劃生態旅遊發展,解決生態環境壓力及配套設施不足等問題。 ¨ 我們於2003年就業專責小組會議,在會上提交建議書,建議當局全力推展創意及環保工業,紓緩青年及中年低學歷勞工嚴重的失業問題。 ¨ 為解決家居廢物不斷增加的問題,民主黨於2003年進行了一項市民對家居廢物分類習慣的調查,結果顯示,家居廢物在源頭分類是最有效亦是最多市民支持的回收方法。 民主黨要求政府在公共屋邨每層梯增設廢物回收箱或廢物收集槽以及在屋邨設立「廢物分類及回收中心」,務求方便市民分類廢物,從而增加廢物回收率。另外,民主黨於2004年立法會支持堆塡區收費計劃條例草案審議及通過。

 

3. 議會工作 民主黨在過去四年曾提出過61項沒有法律效力的議員議案及77項修正案(詳見附表一),141項口頭質詢及395項書面質詢 (見附表二)。另外,我們曾提出兩項成立專責委員會的決議案(見附表三)。民主黨的議員亦出任多個事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及其他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正副主席 (見附表四)。

 

4. 行政立法關係 ¨ 在首兩年,行政長官董建華每年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三次,直至2002-03年度開始才增加至四次。民主黨認為這樣並不足夠;特首應最少每兩個月出席一次,即每年六次,以增加施政透明度及落實向立法會議員問責。另外,行政長官在過去四年只有四次與民主黨單獨會晤,另外有三次是與民主派議員會晤,合共七次與民主黨議員會晤。行政長官應建立與立法會內各黨派議員會晤的慣例,改善行政立法機關之間的合作和溝通。

 

另外,民主黨亦曾要求行政長官建立慣例,於上京述職後到立法會匯報,但政府卻拒絕。 ¨ 由於政府的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一人委任,而行政長官亦並非由市民一人一票產生,政府的施政不得民心,亦得不到立法會內的直選議員支持。政府往往亦不尊重立法會作為民意代表,例如在《國安法》的立法問題上,政府先有既定立場,然後進行「假諮詢」,完全沒有尊重立法會及市民的意見。在政制改革的問題上,問題則更嚴重。一方面行政長官在2004年1月初宣布成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開展政制改革的諮詢工作,另一方面行政長官董建華在4月1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提交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報告,亦加上九項條件妨礙普選;並在提交報告後才向立法會及市民公開報告,完全凌駕立法會及市民。 ¨ 《基本法》訂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的原則,要體現這原則,行政長官及政府必須加強與立法會內各黨派的溝通及合作,及就政策制定進行有誠意及真正的諮詢,並在制定政策時尊重市民的意願。歸根究底,現時的行政長官及行政機關不是由市民普選產生,因此政府制定的政策未能得到市民和立法會的支持。

 

5. 民主黨與政府關係 民主黨的定位為理性務實反對黨,本著「是其是,非其非」的精神監察政府。過去四年,民主黨在政府提出的119項條例草案中,在三讀通過時共贊成了106項(89%),反對了9項(8%),棄權的有4項(3%)。(詳見附表五)。另外,在立法會財務委員委的投票中,由2000年10月1日起至2004年4月30日止(註一),共有441項財政撥款投票,其中民主黨贊成了408項(佔92.5%),反對了23項(佔5.2%),棄權10項(佔2.3%) (詳見附表六)。因此,我們並非如外界所言,事事反對,更加不會為反對而反對。日後,不論民主黨議員能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多少議席,我們亦會繼續秉承同樣的精神,參與議會的工作。 (註一)立法會秘書處尚在整理本年4月30日後之財委會紀錄。

 

附件一: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在2000-2004年度提出的議案一覽表

附件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在2000-2004年度提出的質詢一覽表

附件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提出委任專責委員會一覽表

附件四: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於2000-2004年間出任立法會各委員會正副主席名單

附件五:2000年10月5日至2004年7月7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在政府提出的條例草案中的投票情況

附件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在財務委員會中的投票取向(2000年10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

 

民主黨主席:楊森

黨團召集人李華明

 

日期 :2004年7月14日